长沙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 规范部分业务
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,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管理,规范了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部分业务,包括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、异地贷款户籍及住房套数认定等。
据了解,《通知》从10月1日起执行,贷款申请人配偶没有在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的,其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不列入可贷款额度计算;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时,其缴存基数调整不足6个月的,按该职工缴存基数调整前月缴存额计算可贷款额度,调整满6个月以上的(含),按调整后月缴存额计算可贷款额度,其工资收入按调整后缴存基数计算。
对于办理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的,申请人需在还清商业住房贷款30个工作日内申请。目前,暂不接受异地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。